1. 挑選商標,核實狀態(tài)
客戶在選中中意的商標后,我司核實商標是否可以正常使用與交易。
2. 簽訂合同,確定商標
客戶與我司簽訂《委托商標購買協(xié)議》后,支付合同金額的30%定金確認商標并提供受讓方轉讓資料。
3. 辦理公證,核實付款
待我司收到定金安排后,安排持有人辦理《商標轉讓聲明公證》,公證書出具后,我司將《商標注冊證》和《商標轉讓聲明公證》掃描件發(fā)給客戶確認,確認無誤后,客戶支付合同余下尾款。
4. 快遞資料,轉讓上報
我司會將《商標注冊證》、《商標轉讓聲明公證》、《商標使用獨占授權書》等原件以及需要受讓方蓋章(簽字)文件一并寄給客戶,客戶收到文件后將需上報文件按要求蓋章(簽字)后回寄給我司,我司整理好文件后向商標上報商標轉讓申請材料。
5. 轉讓完成,下發(fā)證明
上報商標轉讓申請后約4-6個月時間,商標局審查完成后,下發(fā)《商標轉讓證明》,至此商標交易完成,客戶與我司簽訂的《委托商標購買協(xié)議》服務終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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